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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首例|涉台涉海公益特别仲裁案成功落地
时间:2026/6/17 16:34:26 浏览数:1862 【关闭页面】

      6月11日全国首例涉台航线船员人身损害纠纷“海事调解+两岸公益特别仲裁”案件在厦门自贸片区成功办结。

      在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与厦门海事局联合推动下,该案由两岸仲裁机构协同完成特别仲裁裁决,标志着《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》首次得到台湾仲裁服务机构应用,也是厦门自贸片区公益海事特别仲裁制度在涉台领域的落地实践。


开创涉台海事仲裁新路径

      今年5月初,厦门海事局接到一起涉台航线船员人身损害纠纷。因损害原因不明,船员与船东自行协商陷入僵局,厦门海事局将该纠纷移交“福建省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”处置。调解团队通过背靠背调解、面对面沟通,耐心倾听各方诉求,精准梳理争议焦点,专业拟定解纷方案。经三轮调解后双方初步达成和解意向。
      随后,为深化两岸纠纷化解实践,厦门海事局、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携手厦门仲裁委员会、台湾中华仲裁协会等机构,在全国首次探索涉台纠纷海事调解转两岸特别仲裁模式,约定适用《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》,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,仲裁地厦门,为两岸海事基层治理与融合解纷提供可复制、可推广、可适用的规则、模式与人才队伍支持。
      6月11日,纠纷双方选定两岸公益海事仲裁员,共同组成特别仲裁庭。由厦门仲裁委和台湾中华仲裁协会协同提供服务,做出全国首例涉台涉海公益特别仲裁案。

      此次全国首例“海事调解+两岸公益特别仲裁”案件的落地既是厦门自贸片区前期制度创新成果的深化应用,也是其在涉外商事海事仲裁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。


来源:厦门自贸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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